以上的內容本是笑話,現在卻可能天天上演
看倌們~立式導尿器來了!
導尿器、導尿袋、導尿管...之流本是為解決某些病人的排尿問題
不過立式導尿器的服務範圍更加寬廣
它提供一些上班族,孕婦及不方便蹲廁或坐廁的女性方便使用
避免公共廁所坐式馬桶的感染!
看看它的外型,你有什麼感想?
其實黑貓白貓,只要會抓老鼠的就是好貓~
別太在意,重要的是功能
同樣的紙袋子,在醫院是體檢用的紙尿杯,在其他場所是喝水杯
面對這種南橘北枳的事情,相信大家早已見怪不怪
以下是它的廣告文宣,看得出傾向表現實用之美,忘卻使用時美不美?
唯一保證的是:用 Magic-Pee 解放完之後必定快美難言~
引言:
立可尿 is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and made of recycled material.
立可尿 can reduce the chance of being taken on the sly when going to restroom.
立可尿 can offer a convenient way for women health examination to collect the urine sample into a small cup.
立可尿 may be useful in certain medical conditions or injuries when it is not possible to sit on a toilet.
立可尿 is very practical when travelling by car or airplane.
立可尿 gives women the freedom to pee like men.
立可尿 can avoid infection which is caused by stool.
真要用的話...許多人會上不習慣,同時心理也難以接受
不過,站立小便對於難以下蹲、身患重病不能下蹲
以及身有殘疾不便下蹲的女性來講,特別需要
同時,當女性站立小便,由於尿液送入導流袋中
可以避免交叉感染和污染,對健康女性也同樣有益。
不管怎麼說,這項產品的誕生打破了一句諺語:「查某人放尿未上壁」
也就是女生再怎麼行,還是不能站著把尿高高灑在牆壁上的意思
(當然也有不行的、只會滴到腳的男人)
我記起好久以前在聯合報看過的一篇文章(作者:施寄青)
記得是「不管我怎樣的努力,尿尿就是不爭氣的流到雙腳上...」之類的內容
可見,有些女生對於 人類進化到現在,她們尿尿還得蹲下來的事 確實心有不甘
已經到了欲罷不能的地步。
近年來在進行公共場所規劃的時候
常會訂定男女廁所數量的比例,要求至少要 1:2、1:2.5、1:3...
今天(950426)新聞發表內政部新修正的「建築技術規則」
更明定學校、車站、電影院等尖峰時刻有大量需求的地點,男女大便器數量為 1:5
辦公廳、工廠、宿舍等分散使用類型的地點,數量至少為 1:3
比例多寡可能因地制宜,總之就是反映一件事:
「減短女性上廁所等待的時間」
只是這個目標並非一朝一夕可以達成
所以在尖峰期將部分男廁彈性配置成女廁是常有的事
立式導尿器也是此需求下的一種 Solution。
同為女性主義者評「立可尿」,內部看法應該迥然不同
贊成者會認為受到尊重,並樂見更多的討論和關注
但我認為得到面子跟裡子是兩回事
「立可尿」的出現只是女性生理問題獲得關注的一個指標~象徵意義比較大
你可以宣示女權,但是上廁所問題並未解決
因為我不相信有多少人願意使用
你總不能說:我已經提出解決方案了
你自己不用...那就去尿道炎、尿結石、憋死活該!
放眼女廁問題,除了在尖峰期將部分男廁彈性配置成女廁
或今天「立可尿」帶來的配套措施...之外
( 填補廁所的不足,讓有限的女廁面積更充分利用
增設部分小便池...讓女生急的時候,當當小男生 )
過去盛行的方式多是「侵入式治療」
女性主義者或狗急跳牆者沒事就發起「攻佔男廁」的行為。
雖然我不認為「立可尿」會大發利市
不過我也沒想到:女生就這麼衝進廁所來!
所以無可否認今天「立可尿」提供一個可能性:
讓勇敢、前衛、強悍的女性主義者、很急的跳牆狗
不必在女廁大排長龍的時候...到男廁裡使用女廁的部分
而是就近 在女廁裡使用男廁的設備 解決生理問題。
另一方面,大家在檢討女廁政策時,多給予攻佔男廁的女生鼓勵
卻很少人關心在「殖民地」方便的男性
這不單方面是女生有沒有種進來的問題,試問各位女性:
你在上廁所的時候,忽然有異性侵入...
你會不會受驚、會不會影響你上廁所...你 好上、敢上、敢繼續上嗎?
不可能每個人都能強忍內心的澎湃、自己「藏好」、然後完成它
年輕人也許比較坦然,我指的是「與其不遜也,寧固」的那一群
偏偏他們又容易有排尿和攝護腺方面的問題。
再來,舉證困難及男女認知差距過大,是現今「性騷擾」行為層出不窮的原因
而「性騷擾防治法」已經通過了
萬一在男廁發生「視覺強暴」:男的被視覺、女的(覺得)被強暴
算是自找的、無意、還是臨時起意?如何認定?
引言:
我來想像一下判決書上可能出現什麼:
犯罪動機:根據 該員傢俬的size、習慣性的排尿距離和該女進入男廁之動線
配合現場狀況(如、隔版大小、燈光、被告身上植被覆蓋情形)
使用不下於李昌鈺噴乾冰、耍雷射的「3D視域模擬技術」得出以下結果:
倘若被告當時做出正常之排尿動作,實不會如被害女所稱的:看得到「那麼多」!
加上被害女形容畫面內容之生理特徵與被告吻合
故本庭宣判被告有罪,鞭刑伺候、不得上訴、即刻執行
並追封剁男爵。
(這是大英律法嗎?還封爵位勒
根據嫖妓被抓是黥「淫火蟲」來看,此法比較偏中國大陸)
以上只是玩笑話~不過
受驚男有無可能因此造成心理性的勃起功能障礙?
受驚女是否日後行為偏差(如、將來女廁有空也不去上了)?
...或其他諸多問題
但求方便之下,可能付出的成本和責任歸屬無法簡單釐清
個人認為:男廁供女性使用沒有問題
不過使用方式可議,至少沒必要突擊檢查吧!
反觀今天當女廁闖進一位男性,女生會大聲尖叫、掃地的歐巴桑會用拖把窮追猛打...
他會被就地正法,卻不能辯稱:我屎在滾!男廁又沒有座位...
這種人只配有塔位,怪就怪自己沒用的膀胱和肛門這麼沒檔頭
偏偏全身的肌肉群,就那兒的括約肌最難訓練
真是很不公平。
談到這裡,不如一笑泯恩仇
就讓廁所的事歸廁所,生理問題不要跟意識型態綁在一起
形而上的問題 形而上解決,形而下的務實就好
真正的兩性問題並不止於廁所和哺乳室...
而吾人上廁所求的,無非是創於民國30多年的南美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明星商品:南美理道丸.理尿散 的廣告宗旨:輕鬆放、放輕鬆 罷了 ( 台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