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這幾天很夯的恐龍法官被提名大法官議題,司法院院長賴浩敏說:
「在提名時知道爭議判決,但不能因法官單一判決不符人民期待,就抹殺這位法官所有優點和好處......
X 不管是品格、風骨、學經歷和裁判品質,都是上上人選,雖然做出這個爭議判決,但司法院仍考慮其他好處,就把 X 放在推薦名單。.......
不會懊惱推薦 X,相信社會自有公評,此事等於給法官上了很好的一課,也是一個好的社會法治教育,讓法官更謹慎,判決更符合人民的需求。」
不知各位有沒有聽出弦外之音,賴浩敏總算是說出他的個人考量「個案無損其專長」,然後也聽出他的軟弱。